Friday, September 21, 2012

[365-38] 語言不用多, 要能溝通就好


那天去Outlet買乳液, 一位不會說英文的拉丁美洲裔女士進來, 對著店員說跟比"212"...

我們都聽不懂, 但這位女士很堅持的說"212", 然後露出"你們怎麼可能聽不懂我在說甚麼"的態度, 一連說了三四次, 而且最後快要發脾氣.....

店員道歉說, 我們是Outlet Mall, 並沒有所有的牌子都有, 所以有可能沒有賣。

最後店員跟她把每一牌子都找過, 原來是Carolina Herrera的香水...

忽然覺得, 怎麼自己不會說英文, 還可以脾氣這麼大啊? 

以前當學生的時候, 聽不懂的時候都覺得自己快要跟烏龜一樣縮到殼裡, 要兢兢業業, 努力去表達自己, 但這位大嬸就這樣以著"以客為尊"的態度進去買東西

(我想要是到巴黎的LV應該會被轟出來吧...噗)


之前去公民宣誓的時候, 前面一位約四十歲的女士, 聽不懂辦事人員說 " What's your number?" 卡在那邊許久之後, 要求辦事人員說西班牙話, 但是被拒絕了。已經到了宣誓典禮的時候, 因為這樣一句英文聽不懂, 讓她被擋在門口。

因為成為公民之前有英文測驗, 除非是年紀已經到非常大的長輩才可以不用考試, 而且有關美國歷史的測驗也其實需要一點語文能力才能看懂, 到達宣誓的階段已經是考過了這項測驗, 而且在美國住過幾年, 不可能簡單的英文聽不懂。

感想是: 為什麼她們來美國不用學英文溝通, 卻要美國人學西班牙文跟她們溝通啊??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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