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25, 2007

來求證的看官

我知道會有些人跑來這裡,看到底這個被某人不爽的人的是誰。



1. 我不是她的好朋友,充其量只是一個被誣賴的倒楣鬼。

2. 我自己生活忙得要死,跟某人生活圈也沒有交集,所以不知道此人被害妄想從哪裡來。

3. 當你看到一個人莫名奇妙對別人發狂而說不出理由,你知道這個人只會堅持一些莫名奇妙的論點,找個替死鬼來出氣。

4.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你的好朋友,我們的交集只因為你只是當時沒有別人可以依賴。我當然沒有必要在你演奏會的reception幫你搞炒米粉,或是晚上被放鴿子自己一個人演奏會後走路回家。太多事情,你認為順理成章的友情,給別人帶來的負擔,到現在充滿敵意對我放話,我才是被踐踏的衰鬼吧?



最後一句,不要隨便利用別人,不管是託運樂器,修理樂器,出去玩搭便車,或是感情的事情,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對方打著什麼主意。至於錯縱複雜的事情,我是沒有興趣浪費時間跟別人說你的八卦,你還不如想想過去得罪了多少人,使得所有認識你的人,跟我講你的事情的時候都沒有什麼正面的評價。就算我三年前還傻的跟你求證一些我聽到的事情,就被妳當做敵人,算我雞婆吧。我要是真愛八卦,就直接去告訴別人了,還問妳幹嘛?惹得我一身腥。




寫在網站上的事情,本來就是公開的,如果妳怪我把你網站上的事情跟人家講,我可以很確定的告訴妳我根本不屑,這世界上有一大堆人默默的看你的網站沒有發出聲音,(我本來還不知道妳回了comment,還是別人告訴我的勒) 只是因為我留了言你就以為我說了你什麼,我也太倒楣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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